甘肅加大環保各項投入 將探索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更新時間:2014-01-22 點擊次數:1109次
“今年,我省將繼續改善空氣環境質量,蘭州市空氣質量保持穩定,金昌、白銀、酒泉市空氣質量爭取達到二級標準,其他城市優良天數有所增加。蘭州、嘉峪關、金昌市按新標準及時發布空氣質量信息……”1月20日,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在繼續加大環保各項投入的同時將積極探索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全省空氣環境質量繼續改善
去年,我省共安排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3億元,對369個重點減排項目給予了資金補助。經環保部初步核查,2013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比上年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下降1.84%、氨氮排放下降4.48%、氮氧化物排放下降6.43%,全面完成了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全省14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率為71.4%。14個地級城市和79個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保持穩定。
今年,我省環境質量和工作目標為: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控制在環保部和省政府下達的指標之內,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企業自行檢測結果公布率、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分別達到75%、80%、95%以上。
全省空氣環境質量繼續改善,蘭州市空氣質量保持穩定;金昌、白銀、酒泉市空氣質量爭取達到二級標準;其他城市優良天數有所增加。蘭州、嘉峪關、金昌市按新標準及時發布空氣質量信息。國控出境斷面水質達標,超過功能區劃類別的河段水質有所改善,水庫水質保持穩定,市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標,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可控。
建立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
我省還將依據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新的自動監測技術規范,修訂《甘肅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管理辦法》。制定省級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審核辦法,盡快建立全省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數據處理平臺,防止數據違規修約和剔除。同時,提高全省大氣污染防治的整體水平,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應急處置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大限度減少污染危害。
除了繼續強化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和工程減排項目環境監管力度,建立環境污染糾紛預防處置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會商或通報相鄰區域環境監察信息;不定期公開掛牌督辦企業名單;繼續實行約談制度,督促落實地方政府的環境管理責任。
同時,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部門的銜接,積極探索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和細化環境損害賠償標準,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在高環境風險行業全面實施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嚴格責任追究。
環評方面,今年將建立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嚴格準入管理,對未按規定開展規劃環評或環?;A設施不落實的工業園區,不予受理項目環評文件;嚴格試生產現場核查,重點落實防護距離要求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遏制未批先建、擅自變更、久拖不驗等違法行為。推行重點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制度,防范建設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